国务院2020年7月3日召开会议,对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,要求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。此次会议以后,违法占用耕地新建、扩建、续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,均属“顶风违建”。为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,继7月中旬拆除1宗90平方米的违建后,浸潭镇持续开展拆违行动,打击违法建筑不手软。7月28日,浸潭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拆除拱水村委会石角村1宗违法建房共3间,建筑面积约360平方米,有力震慑了占用耕地违规建房行为。
行动前期,浸潭镇领导组织自然资源、综合执法、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等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,经工作人员耐心解释说明,户主们充分认识了其违建事实,并积极配合本次拆违工作。
据了解,这宗违法建房是国土卫片发现,经现场核查认定,属于2020年7月3日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。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37条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“八不准”相关规定,浸潭镇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77条的相关规定将其依法拆除,并同步做好复耕复绿工作。
为保障粮食能源安全,严守耕地红线。浸潭镇将采取有力有序有效措施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 “亮剑”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责任落实。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,细化各专责工作组具体任务,压实镇村两级整治责任,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;二是扎实彻底排查,现场督办推进。通过国土、规划卫片及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,对各类乱占耕地问题进一步加强排摸,做到“减存量”与“防增量”统筹兼顾,对增量问题“零容忍”,对存量问题“分步整治、分类处置”,消化存量、杜绝增量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确保整治到位;三是加大宣传引导,提高群众认识。在积极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的过程中,强化宣传营造,坚持以多手段广泛宣传,帮助群众提高保护耕地、依法建房的法律意识,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,共同守住耕地红线和生态红线。
(违建拆除前)
(违建拆除中)
(违建拆除中)
(违建拆除复耕)